那天在路上巧遇前任公司的女同事,因為過去在公司裡還蠻有話聊的,加上好幾年不見,於是我們就這樣站在街頭聊了開來。談話當中,我驚覺她跟交往十年以上的男友依舊是戀愛進行式,並未進入下一個人生階段,但她們其實都已年過五十歲,於是我便好奇地問起他們倆的未來規畫:「你們交往那麼久了,還在享受戀愛的感覺、不想結婚啊?」
這時女同事才道出這段用心良苦的不結婚緣由:「其實是因為我男友的媽媽生病多年,是需要人照顧的那種。男友考量到我若是嫁到他們家,可能便要接下照顧媽媽的工作,生活從此大改變,勢必會讓我很委屈,所以他認為,與其如此不如就維持交往現狀吧!至少現在的我可以做自己想做的,不會有從他家庭來的沉重包袱。我想想也是,很感謝他總是顧慮周到。」聽完女同事的話,我對她的男友默默留下好印象,一個男人能為女人這樣設想,還真的挺不容易的呢!
「盡孝道」應是出自個人,而不該將責任轉嫁給他人
碰巧最近也聽到一個男方長輩需要照顧的例子,但思維跟做法與前述例子則完全相反。這位太太因為懷孕,所以換了一個離家較近的工作,而這份工作為固定下午班,需工作到晚間11點,也因此平常白天便成了她的補眠時間。誰知道換工作後不但沒有變輕鬆,反倒成了她惡夢的開始。
「我公公行動不便,需要人照顧三餐及作息。但是自從我換工作後,老公的弟弟竟突發起奇想,認為可以省下白天看護的費用,只因為我白天在家,於是就擅自將看護辭掉。但是他卻沒想到,我懷孕又要上夜班,我也需要休息啊!怎麼會認為我可以照顧公公呢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