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在路上巧遇前任公司的女同事,因為過去在公司裡還蠻有話聊的,加上好幾年不見,於是我們就這樣站在街頭聊了開來。談話當中,我驚覺她跟交往十年以上的男友依舊是戀愛進行式,並未進入下一個人生階段,但她們其實都已年過五十歲,於是我便好奇地問起他們倆的未來規畫:「你們交往那麼久了,還在享受戀愛的感覺、不想結婚啊?」
這時女同事才道出這段用心良苦的不結婚緣由:「其實是因為我男友的媽媽生病多年,是需要人照顧的那種。男友考量到我若是嫁到他們家,可能便要接下照顧媽媽的工作,生活從此大改變,勢必會讓我很委屈,所以他認為,與其如此不如就維持交往現狀吧!至少現在的我可以做自己想做的,不會有從他家庭來的沉重包袱。我想想也是,很感謝他總是顧慮周到。」聽完女同事的話,我對她的男友默默留下好印象,一個男人能為女人這樣設想,還真的挺不容易的呢!
「盡孝道」應是出自個人,而不該將責任轉嫁給他人
碰巧最近也聽到一個男方長輩需要照顧的例子,但思維跟做法與前述例子則完全相反。這位太太因為懷孕,所以換了一個離家較近的工作,而這份工作為固定下午班,需工作到晚間11點,也因此平常白天便成了她的補眠時間。誰知道換工作後不但沒有變輕鬆,反倒成了她惡夢的開始。
「我公公行動不便,需要人照顧三餐及作息。但是自從我換工作後,老公的弟弟竟突發起奇想,認為可以省下白天看護的費用,只因為我白天在家,於是就擅自將看護辭掉。但是他卻沒想到,我懷孕又要上夜班,我也需要休息啊!怎麼會認為我可以照顧公公呢?」
然而因為看護被無預警的辭退,老公只好要求她暫時忍耐一下照顧公公。於是剛換工作那段時間,她除了要適應新工作外,白天還經常在睡夢中被公公的聲音嚇醒。可能因為久躺不舒服想翻身,也可能因尿布濕了或排便,公公經常用嘶吼的方式叫喚她,但這些工作對於一位孕婦來說,不管是體力還是壓力都負荷頗大,畢竟要動手幫一個男人翻動身體、處理穢物,一般人都可能做不來了,更別說是懷著身孕的女人。
就這樣撐了兩三個月,聘請看護的事情依舊沒下文,而她身心已經瀕臨崩饋邊緣,不得已只好跟老公下最後通牒:「你們再不請看護來,我也沒辦法這樣每天體力透支了,那乾脆從今天開始,大家就輪流照顧爸爸吧!」
想當然爾,一聽到要輪流,老公的弟弟便迅速聘請到看護。「結果,小叔私下就抱怨我愛計較且不孝順,那他要不要試試看一邊工作、一邊自己照顧爸爸呢?對自己的爸媽盡孝道是應該的,但他是把責任推給嫁進門的媳婦,這樣應該不對吧!而且我老公竟然就任由他弟弟這樣,讓我懷孕過程超不開心的,我氣到不想跟他講話!」
錯誤思維影響婚姻關係
同樣是需要照顧長輩的例子,一邊認為娶進門的就是自家人,理應共同擔負照顧父母的責任;一邊則覺得盡孝道是自己的責任,不該以婚姻為藉口,把責任轉嫁到配偶的身上。也因為看事情的角度不同,便會讓當事人產生不一樣的感受與結果。
雖說家人需要照顧,大家各自在能力範圍內提供一己之力是一種互相體諒,但是如果看待事情的角度有偏頗,把配偶的協助視作理所當然,甚至直接分配給她,這會讓嫁進門的妻子深覺不受尊重,因此而影響夫妻關係。
當自己父母需要人照料時,若希望配偶能協助也應有正確的觀念:
*當父母需要照顧時,你第一優先要考慮的,應該是自己及手足之間的能力有多少,畢竟父母是跟你們有血緣關係,且對你們有養育之恩,而你的伴侶不該與你們的義務相當,「盡孝道」的內容也不應被要求一致。
*伴侶對你的父母只要作到基本的尊重,就算是盡孝道,至於你的父母若需要人貼身照料,除非是經過權衡後出自她的自願,否則便不該把這責任強壓在她的身上。
*如果經過討論跟現實評估,伴侶願意擔負起照顧你父母的重責大任,那麼你及你的手足都應該心存感激,而不該視作理所當然。
*當伴侶願意照顧你的父母,不代表你可以把全部的責任都丟給他,因為生病的是你的父母,找出時間陪伴及照料長輩是你們應盡的義務。
*當伴侶不能擔負起照顧你父母的責任時,你跟家人都不應該視他為萬惡不赦,畢竟他只是允諾愛你、照顧你、不離棄你,並沒有允諾你要從此放棄自己人生,變成居家照顧者,而這工作甚至連為人子女都不見得能做好,又何況是你的伴侶。
*如果沒有人可以擔負起照顧父母的責任,那麼就把他交付給專業人士吧!不管是身為子女的你們或其配偶,都必須建立一個觀念,不能照顧父母不代表不孝,不關心父母才是不孝。所以請試著放過自己跟配偶,有時候對長輩來說最好的照料,反而是委託給專業人士或專業機構,請相信你已經盡職了,相信長輩也必能體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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